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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节 沙门氏菌的检验-生鲜乳检验监管指南

第二十三节 沙门氏菌的检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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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检验程序

沙门氏菌检验程序如下:

36℃±1℃    一般4小时,干蛋品18~24小时

二、操作步骤

1. 前增菌和增菌

冻肉、蛋品、乳品及其他加工食品均应经过前增菌。各称取检样25g,加在装有2(试读)...

生鲜乳检验监管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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